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2〕89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进行了完善。通知自2022年11月29日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原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制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1〕239号)同时废止。
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通知的内容,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证服务与人民生活的联系日益密切。近年来,公证改革持续深化以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证机构在体制机制上发生较大变化,打破原有执业区域和服务领域,相当一部分公证业务从法定化转向市场化,公证机构原有的运营管理模式、服务形式以及计费方式等都亟需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公共服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深入开展调研、成本调查、公开征求意见,在原公证收费政策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出台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两个部分:
(一)《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共27条,从适用范围、定价原则、计费方式、行为规范、减免政策、价格行为及其监督等方面对公证服务价格管理进行完善和规范。
(二)在《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中,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分为“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服务”和“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服务”两大类,共涉及16个具体收费项目。对公证机构开展关系民生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之外的公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人与公证机构按规定协商确定。
三、主要特点及创新措施
(一)实行分类管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适应公证行业体制改革形势的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以及具有区域垄断性、竞争不充分的项目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可替代性较强、竞争较充分或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公证服务项目价格放开由市场形成,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需求者协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从2001年规定的13类94项减少到目前的2类16项,其余11类78项按国家规定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降低基本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基本公证服务价格定价原则是以成本调查为基础,综合考虑人力时间、业务复杂程度和赔付风险、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市场竞争状况及相邻区域价格水平、社会平均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此次公证收费服务价格政策的完善,全面下调基本公证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14项收费标准,其余2项保持平稳。大幅降低群众关注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或家庭财产约定(协议)”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幅在25-85%之间;对涉及居民房产的继承、遗赠事项优化计费方式并明确封顶线:单套居民住房继承、接受遗赠公证事项费用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属于非居民住房的部分,单次办理费用总额不超过6万元,降低群众基本公证服务费用的负担。
(三)明确减免政策,体现基本公证服务的公益性和托底功能。具体减免措施主要包括:一是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二是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中的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得低于50%;三是农村居民及城镇低收入群体办理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用,公证机构应予以一定程度减免;四是对于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明确价格减免具体幅度;五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相应的公证服务费用。
(四)健全价格调整评估制度,全面规范公证机构价格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公证服务价格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本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清单化、动态式管理,每5年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开展评估完善价格政策。要求公证机构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凯发k8官方旗舰厅首页、自媒体平台等公示公证服务的办理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范围、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引导公证机构公平有序竞争,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相关文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