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拟对符合国有资产处置条件且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卡片编号:cl2006000002
资产名称:丰田轿车
资产原值:270,000.00元
累计折旧:270,000.00元
资产净值:0.00元
取得日期:2006年7月20日
2.资产卡片编号:cl2008000003
资产名称:别克商务
资产原值:324,000.00元
累计折旧:324,000.00元
资产净值:0.00元
取得日期:2008年10月8日
二、资产现状:已无法使用且无修复使用价值
三、处置依据:《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文件和《省机关事务局关于省司法厅申请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的复函》
四、处置原因:车辆购置时间较长、车况较差,无维修价值,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
五、处置方式:报废处置
六、公示期限: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0日
七、反馈意见联系人: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 官俊
八、凯发k8官网登录vip的联系方式:18008515096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凡对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司法厅提出意见反馈。
贵州省司法厅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