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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琴,现任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院长。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在25年的审判生涯中,先后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1400余件。先后担任万山法院、江口法院院长,在担任院长期间,她带领全院干警攻坚克难、奋发有为,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及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目标。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万山法院审判质效居于全市法院第二,2021年江口县法院审判执行位居全市法院第三,两年均被市中院表彰为先进集体。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官。

共产党人的本色就是要用生命之火烧毁一切黑暗与腐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2020年,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两起涉黑案件,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为查清案件事实,带领专案组连续奋战3个多月,查阅案卷400余册,审查犯罪事实107起,开庭审理14天,顺利审结了案件,对4名组织领导者分别判处十五年到二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扫黑除恶必须要有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的狠手,对万山法院审结生效的王某某等7人涉恶案件,亲自领导,成立执行工作专班,出动警力24人次分赴衡阳、贵阳等地全方位、多方式深挖财产线索,执行到位400余万元。通过快速有效出击,彻底铲除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打掉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江口法院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了陈国平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刻字案、陈某雄涉嫌犯受贿罪一案,金顶刻字案的审理对全社会起到警醒作用,纠正“社会陋习”,向全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推动绿色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珍爱环境、文明有序的旅游风气。陈某雄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该案则警示了公职人员要敬畏红线、坚守底线、珍惜工作岗位并养成自觉接受廉洁奉公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有人说,大多数民事案件案情简单、标的小,按照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需要多费心。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些看上去好像是鸡毛蒜皮的琐事,却可能对当事人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文某某、安某某交通事故案就是这样的小案,文某某与安某某是夫妻,两人骑摩托车在某县农村公路绕山正常行驶时,上方公路旁的水泥警示墩突然砸下,摩托车躲避不及撞上水泥墩,造成夫妇两人受伤。其中安某某伤势严重,仅治疗费就需要8万余元,夫妻俩起诉要求某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赔偿。根据查明的事实,水泥警示墩是被彭某某开车撞落,农村公路管理局无责任,但之前文某某与安某某起诉彭某某赔偿已被法院驳回,案件已经生效。如果本案直接判决农村公路管理局不予赔偿,文某某与安某某的权利将难以得到保障。办案过程中,她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因双方存在根本分歧,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文某某和安某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理应得到赔偿,且夫妻二人靠打工为生,受伤后无生活来源,更无力负担治疗费用,但农村公路管理局对侵害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怎样处理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她坚信用心用情站在当事人立场为当事人考虑,就一定能找到解决的方法。在多次沟通后,她得知当事人摩托车及肇事车辆均投了保险,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保险公司纳入调解范围,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文某某、安某某得到了合理赔偿,主动申请撤诉,案件圆满解决。2016年以来,参与审理案件千余件,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6%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不论是自己承办的案件还是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多年来无一错案。因审判工作突出,连续三年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被铜仁市人社局表彰记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省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

2019年,她走上了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岗位。初到任时,虽有忐忑、有憧憬,更多的是感到沉甸甸的责任。无论前路如何,始终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也坚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群众,任何困难都能克服。2021年10月,组织调整她到江口县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任院长期间,她带领全院干警,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市中院的有力指导、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2019年以来,院庭长结案数占比67%,其中院领导结案数占比25%;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制度优势,针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新型问题,每周三晚上召开法官联席会议,深入研究讨论,努力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工作部门、每位干警实行量化考核,有效激活队伍干事动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建立1 n督查模式,除政治部负责日常和专项督查外,将督查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督员,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形成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完成“三室一中心”的打造。强化干警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2020年,万山法院有2名干警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4名干警获贵州高院表彰。2021年来,带领建成梵净山环保法庭,并揭牌投入使用,建成全省首个“碳达峰碳中和司法实践教育基地”,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国司法警察先进集体”,6名干警被贵州高院表彰为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最高院表彰“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官,党的事业是她奋斗方向,法治是她追求的理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带领全体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大力构建“精准扶贫 普法宣传”法治扶贫模式,提升法治扶贫效能,加强涉扶贫领域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2019年以来,妥善化解涉扶贫领域民事纠纷500余件,为30余案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近40万元,减免诉讼费近60万元。利用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到137户贫困群众家中开展面对面送法活动。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群众脱贫致富的“治本”之道,2019年以来,带领万山法院妥善处理涉小额贷款、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涉借贷纠纷案件600余件,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1200余件,为群众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她是一名法官,也是妻子、母亲,陪伴家人的时间总是很少,孩子问她:“妈妈,你天天忙工作,总是在加班,你不累吗?”,她总是回答:“孩子,当然累啊,但是妈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人民法官,守护正义、服务人民是妈妈不能推卸的责任,又怎么能怕累呢?”

她总说,她只是政法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干警,只是做了职责内的最平凡的事情。在政法战线上,还有很多战友比她优秀、比她勤奋,这些一往无前的战士,舍生忘死、流血流汗,用他们的坚定执着,诠释着不畏艰难的勇气、维护法治的信仰、不辱使命的担当。因此,她更要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去为所热爱的法治事业贡献出自己的那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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