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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黔东南州将法治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把法治建设贯穿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设计、项目规划实施和社会治理全领域、各环节,探索创新“四先四同双融合”机制,助推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高效便民服务,为全州30.81万名搬迁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19年4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在黔东南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2020年7月31日,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办作为首批2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之一正式命名。

强化依法决策 确保项目立项法治护航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立项之初,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先行、合法性审查先行、法律顾问先行、法治宣传先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政策项目立项,风险评估先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黔东南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全州9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立项实施风险评估实现100%全覆盖。

二是政策项目设计,合法性审查先行。根据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编制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各县市在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项目申报、项目规模、项目投资预算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三是政策项目实施,法律顾问先行。在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各县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均配备了法律顾问,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配备114名法律顾问,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旧房拆除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建议,并不断向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延伸,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是政策项目落实,法治宣传先行。针对搬迁群众“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组织党员干部、普法讲师团、法律工作者、社工志愿者走村入户宣讲政策法规,发放通俗易懂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消除搬迁群众在搬迁政策、旧房拆除、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疑虑。2019年以来,全州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以举办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活动等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481次,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9万余份,悬挂宣传各类法治宣传展板、横幅60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助推法治意识深入搬迁群众心中。2019年,黔东南州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贵州省唯一的“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这是对我州探索特色普法助推法治建设的充分肯定。

严格依法行政 助推易搬群众安居乐业

州委依法治州办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民宗、民政、政法、生态移民、教育、卫健、医保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中,针对众多民生事项,采取法治手段,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各项搬迁惠民政策精准执行到位,执行不走样。在就学教育、就医保障、兜底保障、就业创业中,实现法治保障同行。

一是教育就学,法治同行。通过“法治+管理+帮扶”控辍体系,全面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建设66所学校,解决2.8万名学生就近入学。严格落实教育法规。通过“法治+管理+帮扶”控辍体系,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安置社区因贫失学辍学数为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共计133所,配有法制副校长863人、法制辅导员1104人,实现对搬迁社区的全覆盖。

二是就医保障,法治同行。落实《社会保险法》《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要求,全州安置社区均已建成中心医院或卫生站(室),配备医务人员151名。加强对《黔东南州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医疗保障后续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搬迁群众在社区门诊就医就可按照现行医保补助政策实行门诊“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是就业创业,法治同行。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79个,累计开展就业创业服务10.98万人次,实现就业创业34368人,通过培训后初次就业率为72.86%,实现有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户“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目标。同时,将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和创业法律咨询,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应援尽援要求,为外出务工劳动力在工资薪酬保障、劳动保护、工伤赔偿等方面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如2019年9月,凯里市上马石易搬社区50余名群众到上马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其被某房开公司拖欠上百万元劳务工资,经上马石社区法律顾问——维律律师所的律师释法明理、依法调解,拖欠工资在两个月内兑现。

四是兜底保障,法治同行。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按照搬迁群众自愿的原则,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符合政策条件的按安置地标准依法纳入城市低保。对真正搬迁入住、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按1500元/每人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或急难问题的搬迁困难家庭,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43879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城市低保对象,全州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临时救助金3.58亿元,惠及23.85万人。

提升依法治理 共创易搬社区平安和谐

在社区治理、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在全州易搬社区中强化依法治理,与平安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合共建,认真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夯实安置社区治理体系,维护各民族搬迁群众团结进步、和谐共处。

一是社区治理,融合共建。印发《黔东南州建立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区治理体系。在易地扶贫安置点成立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各项工作“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培养“法律明白人”,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不断引导搬迁群众提高对依法治理的认识。以“六建”(建综治中心、警务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视频监控室、调解治保组织、工作机制)为抓手,推进安置社区“天网”“雪亮工程”和“地网”工程,组建群防群治组织,采取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过程网上走”,实现防控体系立体化覆盖。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实现“六无”目标:无命案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无重大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二是民族团结,融合共促。将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紧密结合,实现“双创双促、共融共进”,全州各易搬社区在配套建设“乡愁馆”、苗族芦笙场、侗族花桥长廊等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文化设施的同时,将法治文化融注入文体设施建设和融入小区公共环境,广泛建成宪法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鼓楼、法治文化凉亭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法治谚语、法律法规、普法故事、村规民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全州易搬社区成功创建了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州易搬社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成为一道亮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如凯里市上马石社区作为易地扶贫法治保障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共创共促”的示范点打造,2019年9月,上马石社区服务中心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黔东南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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