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8号)和《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结合2014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域名:www.gzfzb.gov.cn)查询,电子信箱凯发k8官网登录vip的联系方式:gzsfzb@sina.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
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法制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办机关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处明确专人组成信息办成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传输工作。2014年先后派员参加了三级协同办公系统业务培训、北京后盾计算机技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计算机技术培训等业务培训,逐步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硬件设施建设方面,配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站点。2014年10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57号)的要求,我办已在网站凯发k8官方旗舰厅首页增设“信息公开”专栏,具体内容包含6大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工作年报及信息公开意见箱,向社会公开组织机构、法制信息、政府法制、立法工作、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事务、征集意见等信息及服务。
附图: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情况
(二)加强政策学习,强化主动发布工作机制
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涉及本办贯彻落实的,均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进行全面深入学习,并及时将学习情况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贵州日报、本办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渠道公开发布。今年,为迎接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召开,本办先后在《贵州日报》上发表关于对中央四中全会公报的解读、《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综述》等政府法制建设类文章近10篇。凡属于《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中明确由我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在5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办开通的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信息栏目以及其他业务版块上发布,具体公开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今年以来,主动向国法办、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拟公开的法制信息和调研文章各681条,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主动发布的有890条;截至12月底发布微博信息1431条(含转发数),完成6块板报的宣传制作;编印《法制工作动态》78期发国务院法制办、省委和省政府督查室、省纪委办公厅,编发《会议纪要》16期,编发正式期刊《政府法制工作》4期发送至国务院法制办、外省政府法制办、省内各省直部门、地州市政府以及部分群团和新闻媒体单位。
二是公开发布《省政府法制办2013年工作总结》、《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及我办网站上公开《贵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贵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14年改革工作要点》、《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工作规则》等,向社会通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督促省直各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要求地州市和县(区)政府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并将相关文件在省政府信息网和本办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同时将审批标准和服务规范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开发布,现将具体发布情况归纳如下:《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和贵阳保税局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3号)2014年2月28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5号)2014年7月11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6号)2014年7月16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4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4〕12号)2014年4月12日印发;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和授权,发布省直机关“权力清单”, 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31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4-1号),2014年7月8日印发;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和授权,发布省直机关“权力清单”,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404项行政服务事项。(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4-2号),2014年7月18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2014年8月8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2014年8月25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6号),2014年8月8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2014年7月16日印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法发〔2014〕22号),2014年8月11日印发;经省政府审查批准和授权,发布《省直行政机关当场办结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4-3),2014年10月30日发布;发布《贵州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示范文本)》(黔府法发〔2014〕31号),2014年10月30日印发。
四是公开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2014年,凡是由我办组织起草和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均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征集意见系统》及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的及《站点公告》栏目,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审查过程中的意见,全年共征求《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贵州省专利条例(草案)》、《贵州省邮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共25件,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将我省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信息经审核后在网上及时发布,以便各地交流和学习。通过信息的公开发布,既加大加深了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是公开各类报备规范性文件209件。为适应电子政务要求,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报备单位,开通运行规范性文件电子登记和报备系统。今年共收到各类报备文件209件,同时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对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发布了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
六是进一步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结果“三公开”工作。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制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并在我办网站上公布,同时起草了《贵州省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法(草案)》,在网站上公布我省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以及2013年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总结,其中对全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数据进行公布。
此外,按要求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我办全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无收费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受理信息公开举报、咨询和建议。
(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凡以本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或在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均明确公开属性,原则上确定为主动公开,对仅在内部传阅的涉密资料均标注秘密等级,对外单位发送给本办的涉密文件均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和规范。采编的信息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及时电话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的制度建设,明确了收集、处理、审核、发布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在不断拓展政府法制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还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作出调整,逐步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审查完备的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使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建设还需加强。网页维护还不能很快适应电子政务网门户网站开设的新变动,一些栏目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整。二是个别地方法制机构领导对信息与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但缺乏总结和提炼,没有整理成为信息报送及宣传,导致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有限。三是缺乏专职的信息公开联络员,随着信息公开任务量日益增加,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报送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市、县由于人手不够,报送信息不及时,导致收到过期信息难以采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体系,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的职责,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继续抓好网络维护和信息工作,及时更新微博和网页内容,发挥好网络沟通、宣传等作用,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多做贡献。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五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市(州)和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帮助下级法制机构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