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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政府法制系统信息公开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现将2015年度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机关年度重要工作总体部署,统一督查落实;把信息公开与办内二级目标管理绩效相结合进行考核。各处明确一名内勤人员为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传输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各处信息公开联络员。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抓、处长(副处长)具体抓、信息员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

  省政府法制办开设的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开设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简政放权、立法工作、执法监督、审查编译、行政复议应诉、法律事务、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领导信箱)等栏目,公开工作指南,定期对目录进行更新。逐步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办内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定期不定期召集信息工作人员开会,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2015年,制定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向省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的具体责任处室,并督促各业务处室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印发了《省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办综字〔2015〕13号),完成了信息公开事项的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形成了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特点,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公开透明。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强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精神,已在本办门户网站按要求公开机构职能、信息范围、信息依据、信息时限、信息流程、信息过程、信息结果等信息。对中央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情况,涉及本办贯彻落实的,均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主任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进行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并及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省政府门户网站、贵州日报、本办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渠道公开发布。

  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细化并明确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更新、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科学分类,全面清理,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凡属于《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中明确由我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在5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办开通的贵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信息栏目以及其他业务版块上发布。2015年以来,主动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拟公开的法制信息和调研文章720条,被国务院法制办门户网站采用24条,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99条;向省委改革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信息35条,被采用10条。《贵州省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信息被省委改革办报送中央改革办,得到中央改革办的充分肯定,并向中宣部作了宣传报道推荐,取得了很好效果。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和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发布的有1983条,将我省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信息经审核后在网上及时发布,以便各地交流和学习。发布微博信息72条(含转发数),2015年6月底开通官方微信,在微信上发布重要信息20条。完成5块展板的宣传制作;编印《法制工作动态》116期发国务院法制办、省委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处、省纪委办公厅,编发《会议纪要》27期,编发正式期刊《政府法制工作》6期发送至国务院法制办、各省政府法制办、省内各省直部门、地州市政府以及部分群团和新闻媒体单位。本办先后在《人民日报》《贵州日报》《黔中早报》《法制日报》《法制生活报》人民网、新华网贵州频道、经济信息时报、多彩贵州网、法制网上发表《大厅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  贵州政府服务“不打烊”》《贵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政府决策有了法治高参》《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管理“护航”改革发展》《敢于担当认真履职  服务改革——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贵州提前一年完成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布工作》《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力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5年减至2成半》《全省行政机关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为契机  遵循行政诉讼新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政府法制信息类文章40余篇。通过信息的公开发布,既加大加深了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省直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进各级行政机关发布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督促省直各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要求地州市和县(区)政府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并将相关文件在省政府信息网和本办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同时将审批标准和服务规范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开发布。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已经2015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6月12日公布。《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黔府法发〔2015〕22号)已于7月30日公开。

  四是依法公开年度规划和计划。发布《省政府法制办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贵州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要点》、《省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及我办网站上公开《贵州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贵州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报告》等,及时向社会通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五是公开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今年凡是由我办组织起草和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均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征集意见系统》及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的《站点公告意见征集》栏目,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审查过程中的意见,全年共征求《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电梯管理办法(草案)》《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网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草案)》《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草案)》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共10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

  六是公开各类报备规范性文件220件。为适应电子政务要求,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报备单位,开通运行规范性文件电子登记和报备系统。将收到的各类报备文件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布了2014年第4季度至2015年第3季度备案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了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推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公开《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黔府法发〔2015〕2号)等重要文件,对开展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七是进一步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结果“三公开”工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精神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制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并在我办网站上公布,同时起草了《贵州省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办法(草案)》,在网站上公布我省上半年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情况,以及2014年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总结,对全年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数据进行公布。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黔府行复发[2015]  2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法发〔2015〕1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的通知》《关于调查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高法〔2014〕82号)等重要文件。

  八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要求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细化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九是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省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对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建议5件与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10件进行公开回复。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确保了公开效果。

  十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政府部门首先要主动及时公布群众关注的信息,其次是要加强对于热点事件和百姓关切问题的回应。今年,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发布《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图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解读文章58篇,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宣传到位,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基层民意直通车回复公众问题87件,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为广大群众解决困难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制度规范,用制度明确受理、拟办、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分工,理顺工作流程。行政复议二处已制定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进一步加强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依法受理、按期审结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各业务处室之间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我办全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无收费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受理信息公开举报、咨询和建议。

  (四)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畅通各类信息公开渠道

  我办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法制信息、立法工作、执法监督、审查编译、行政复议、法律事务、法规规章文件选登以及机关建设、领导讲话、依法行政、调研论文等栏目,增加国家法律法规查询、执法人员资格查询、征求意见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等实用功能,不断增强网站的服务性、实用性、互动性,开通了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领导信箱)等与群众互动的渠道,已经成为连接全国政府法制系统和省以下政府法制信息的重要平台。共受理并答复“基层民意网络直通车”信箱系统网民信件34封。已于去年10月在网站凯发k8官方旗舰厅首页增设“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今年第一季度改版升级,将该专栏内容调整为9大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工作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截止目前,我办门户网站的访问量已超过200630人次,发布各类信息12461条,在网上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12件,充分吸收民意,做到民主立法。在今年省政府门户网站测评四次监测中,我办网站两次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还开通微博微信、政府公报、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本单位门户等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门户网站普查、测评工作,切实消除“僵尸网站、栏目”和“睡眠网站、栏目”,提高门户网站影响力。

  为落实我省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逐步将各级政府网站向“云上贵州”大数据平台迁移的要求,进一步顺应政府网站建设的发展趋势,2015年5月27日,我办门户网站迁至全省统一的“云上贵州”平台。

  (五)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规范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凡以本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或在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均明确公开属性,原则上确定为主动公开,对仅在内部传阅的涉密资料均标注秘密等级,对外单位发送给本办的涉密文件均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印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及信息内容保障的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收集、处理、审核、发布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并落实到责任处室。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的制度建设,在不断拓展政府法制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还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作出调整,逐步形成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审查完备的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使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建设还需加强。网页维护还不能很快适应电子政务网门户网站开设的新变动,一些栏目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整。二是个别地方法制机构领导对信息与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但缺乏总结和提炼,没有整理成为信息报送及宣传,导致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有限。三是缺乏专职的信息公开联络员,随着信息公开任务量日益增加,人员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报送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市、县由于人手不够,报送信息不及时,导致收到过期信息难以采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继续抓好网络维护和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规范化管理,拟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网站管理、维护水平,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多做贡献。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四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市(州)和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和本办各业务处室积极上报信息,切实增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帮助下级法制机构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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