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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局、总队)、省司法警官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贵州省司法厅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司法厅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司法厅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重要部署,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8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公开解读回应 “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

(一)主动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紧紧围绕 2019 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紧盯全省 2019 年脱贫攻坚目标、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民生保障目标,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厅在服务保障“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三大战略行动、着力加快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等方面和深化落实“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新闻报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为营造全省上下 “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贡献司法行政力量。(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二) 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建立健全我厅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工作要求,主动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厅机关各部门起草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都要通过发布解读材料、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等方式开展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 要第一时间向厅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严格落实厅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在“政策解读”专栏中开设单位负责人解读栏目,集中发布厅主要负责人接受访谈、主持召开政策吹风会等解读信息。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按照 “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发布,确有必要对解读材料进行完善的,最晚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厅办公室要把好公文收发关口, 对未按规定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发文申请,严格实行退文处理。(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单位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因政策文件出台引发的舆情,牵头起草单位应积极组织回应。对行政立法、执法监督、律师管理、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涉及公众权益事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省网信办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向省政府网站提供回应材料,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处室及相关责任人员,将提请厅党委会批准后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四)创新解读回应方式。积极探索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 通过“贵州司法”“黔微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对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进行直观解读,确保文件内涵透明。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可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二、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厅机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预期效果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巡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责任处室: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

(一)加强脱贫攻坚、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我厅产业精准扶贫和法治扶贫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脱贫攻坚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及成效等信息。聚焦我厅帮扶的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持续加强扶贫政策“明白卡”、脱贫攻坚“口袋书”、政务新媒体等扶贫信息公开渠道的推广运用。向我厅对口帮扶的乡镇、村困难群体公开贫困识别、退出及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等信息。围绕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我厅服务保障大数据融合发展、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高水平推进改革开放、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围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及时公开我厅在打好污染防治 “五场战役”、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的信息。(责任处室:厅扶贫工作队、办公室、机关党办、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建立健全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贵州)”和 “信用中国 (贵州)”网站公开。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国务院有关决定等涉及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的,立即按要求对我厅权责清单目录进行调整更新,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在我省第一时间得到落实。(责任处室: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三)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梳理本部门掌握的重点领域信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并在门户网站开设相应栏目, 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归集公开。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 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及时公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考试范围、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 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材料要求、办理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厅门户网站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确保办事指南精准性。(责任处室:办公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四)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抓好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我厅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和配置,要依法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集中规范交易。通过我厅门户网站、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实时公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责任处室:厅装备财务保障处)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功能

(一)推进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机构改革做好相关政府网站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 ipv6 (互联网协议第 6版)改造工作,对原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将原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信息整合迁移至新组建司法厅门户网站,同时将调整改版后的司法厅门户网站整体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和司法行政工作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实现厅机关门户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厅机关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责任处室:厅办公室、信息技术处)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我厅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厅机关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与中央和省级重点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 微信、移动客户端(“两微一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我厅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处室:厅新闻办、信息技术处)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加强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将“12348”贵州法律服务网和“12348”服务热线接入厅机关门户网站,实现政务热线与门户网站互联互通,加强我厅“12348”政务服务热线日常管理,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责任处室:厅信息技术处、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五、加大制度规范建设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专项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厅目标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厅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我厅已成立以孙学雷厅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厅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报厅办公室。(责任处室:厅机关各部门)

(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省法制研究中心和省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相关制度、目录及办法要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专栏集中公开,并提交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统一展示。(责任处室:省法制研究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

(二)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厅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新条例要求,切实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配套文件和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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