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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建经费预算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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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省共成立律师行业党委12个,其中省级律师行业党委1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委9个,县(市)级律师行业党委2个;共有律师事务所1126家,建立律所党组织292个,其中律所党总支1个(下辖3个党支部),律所独立党支部222个,联合党支部69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55人,覆盖无党员律所数量612家;全省共有律师党员5913人,其中专职律师党员2860人,兼职律师党员280人,公职律师党员2107人,公司律师党员419人,法援律师党员63人,实习律师党员184人;正在考察的预备党员96人。

二、党建经费预算支出标准

1.举办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业务培训班。

参训人员: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成员、党办专职党务工作者,律所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及年度预备党员。

参训人数:(12个市州县律师行业党委 292个律所党组织)×1人×30% 年度预备党员96人×30%=147人。

参训周期:每年1期,每期2-3天。

经费标准:450元/人/天(食宿标准)×147人×3天(培训天数)=19.845万元/年。

2.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专题党建培训。

参加人员:省、市(州)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表彰的先进律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办班地点:省内、省外律师行业党建培训基层、红色教育培训基地。

参训人数:12个省、市(州)、县律师行业党委成员84人×(30%~40%) 省、市(州)党委专职党务工作者22人×(30%~40%)=32人左右。

参训周期:每年1期,5-7天/期。

经费标准:450元/人/天×32人×5天=7.2万元/年(不含往返交通费)。

3.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督导。

参加人员:省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省律协秘书处相关人员。

督导对象:各市州律师行业及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基层党建联络点。

参加人数:党委9个工作组,每组2-3人。

调研频次:每年2-3次,每次1-3天。

经费标准:450元/人/天(含住宿)×3人/组×9组×2天/次×2次/年=4.86万元/年。

4.组织开展省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考察学习。

参加人员:省、市(州)律师行业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党办主任。

参加人数:每次5-7人。

考察频次:每年1次,每次3-5天。

经费标准:450元/人/天(含食宿)×7人×5天=1.575万元/年(不含往返交通费)。

5.组织开展民主党派律师统战工作座谈活动和律师人才工作座谈活动。

参加人员:全省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民主党派律师、无党派律师代表。

参加人数:20-30人。

考察频次:每年1-2次,每次0.5天。

经费标准:(100元/人<饮食>×30人 300元/人/晚<住宿>×30人×<40%~50%住宿率>)×2次=1.95万元/年。

6.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

表彰对象: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表彰频次:每年1次。

表彰名额:

先进党组织:292个律所党组织×20%=58个。

优秀共产党员:(专职律师党员2860人 法援律师党员63人)×3%=88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292个律所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12个省、市<州>、县<区、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专兼职党务工作者)×1%=30人。

经费标准:(制作先进律所党组织奖牌50元/个 表彰经费2000元/个)×先进律所党组织数58个 (制作优秀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奖牌、证书30元/个 表彰经费500元/人)×(优秀律师党员88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30人)=18.144万元/年。

7.组织开展全党主题教育和省委专题教育活动。

活动对象: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党员、律所、律师。

经费用途:印制、购买、配发相关党建研讨资料、党建工作辅导书籍、学习资料等。

经费标准:

(1)购买相关学习辅导书籍:购买书籍单价×(1套/支部×292个律所党组织 2套/党委×12个省、市<州>、县<区、市>律师行业党委)=购买书籍单价×316套。

(2)印制相关材料、资料:印制材料、资料单价×(1套/支部×292个律所党组织 2套/党委×12个省、市<州>、县<区、市>律师行业党委)=印制材料、资料单价×316套。

(经费标准无法定额预算)

8.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信息系统维护费用。

2021年12月依托于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党建模块并投入使用,党建模块维护费用5万元/年。

9.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律师活动。

慰问对象:全省行业老党员律师、困难律师、生病律师。

慰问频次:除特殊情况外,每年春节前后走访慰问1次。

慰问人数:每年安排走访慰问10-15名、对突(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律师进行走访慰问1-3名。

慰问标准:

(1)新春慰问:2000元/人×15人=3万元。

(2)特殊情况:10000元/人×1-2人=2万元。

经费标准:5万元/年。

以上党建经费预算标准共计:63.574万元/年(不含往返交通费、书籍购置费和资料印制费)。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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