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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分类: 公开日期: 2022-07-1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文  号: 黔司议复字〔2022〕16号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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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兆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经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高质量完成建议的答复,我厅对建议中提及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开展专题调研,以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路径和建议。

一、我厅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印发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同年,我省相关单位联合转发了上述工作办法,正式启动了我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根据我省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工作面临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通知》,从值班点设置、值班律师的遴选、与相关部门工作的对接、律师匮乏地区值班律师的统筹调配、值班时间、值班方式确定、值班补贴的发放、值班律师的管理、工作开展程序、工作档案的整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协商相关单位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动员组织广大律师参与到此项工作中。近两年来,广大律师采取每日坐班、定期驻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值班工作,通过法律咨询、参与认罪认罚见证、办理相关部门指派的刑事案件等积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推动值班律师制度在我省落地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仅2021年,全省就有2127名律师参与到值班工作中,分别到公安看守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值班10325次,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各类法律帮助20979人次(含参与见证认罪认罚工作),接受法院指派办理刑事案件6549件,为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发挥了值班律师制度的作用。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制度的推行,认真履职,相关单位共同发力,助推制度的顺利实施,目前这项制度正在我省深入推进。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认为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工作开展不全面。由于业务需求各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值班点大多设置在公安看守所,即便是在公安系统,由于对值班律师制度的认识不到位,部分公安看守所也没有开展或很好开展这项工作。

二是工作开展不均衡。极个别地区由于认识存在差距,落实这项制度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致使工作推动力度不够,整体工作滞后。极少数县由于律师资源匮乏,无法组织足够的律师参与值班律师工作,导致律师值班工作开展不充分,甚至没有开展。

三是值班律师的值班补贴保障不到位。目前值班律师的值班补贴主要通过纳入地方财政、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筹等方式解决,由于我省县级财政保障普遍困难,部分县市区客观存在律师值班补贴保障不力的情况,影响了律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上述问题及不足与代表在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是一致的。

三、下步的工作打算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作的安排部署,从助力司法公正、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

(二)大力宣传值班律师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共识和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一是继续保持我省律师快速增长的势头,重点发展县域律师,力争2025年全省律师总数达到20000名,每个县至少达到15名律师,为这项工作的均衡发展提供律师保障;二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律师点的设置覆盖面,努力做到应设尽设;三是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值班律师工作补助的经费保障;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值班律师工作的考核、监督,对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给予嘉奖,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注重评先树优,强化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宣传,塑造律师好形象。

四、关于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经费的问题

值班律师工作属于法律援助范畴,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应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但我省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较为紧张,目前依法应由县级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经费在我省不少县都无法落实,不少县法律援助经费甚至完全依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依靠县级财政完全解决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补助经费短期内难度较大。为了推动工作开展,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尽力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但不少措施都属于临时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带来保障力度不够、持续性不强、甚至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风险,客观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的顺利、深入推进,影响了此项制度作用的发挥。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确实已成为制约该项制度有效推行的障碍。省司法厅不承担解决经费的工作职责,尽管如此,我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反映,争取支持帮助,2022年争取到中央财政法律援助转移支付经费较2021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一定程度弥补了我省经费不足的问题,2021年,争取上级支持,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彻底补发了拖欠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补贴。针对法律援助值班经费县级财政保障不力的问题,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经费依法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制定经费的使用标准,规范补助的发放;

2.继续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我省法律援助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

3.督促各地依法依规用好中央转移支付的法律援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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