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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8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分类: 公开日期: 2023-06-2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文  号: 黔司提复字〔2023〕1号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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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斌委员:

您提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全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时,创建文件不用民政与司法两家红头行文,而是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行文”的建议,对深入推进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已在具体工作推进中予以采纳。

一、关于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走乡村善治之路,从实际出发,持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有效载体,将民主法治与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旅游和产业发展等多元融合,通过“抓点、串线、带面”,形成了一条条主题鲜明的基层社会治理“民主法治示范带”,探索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贵州样本”。截至目前,我省先后开展了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和县级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创建命名总数合计9853个,约占全省所有村(社区)总数的54.97%。其中开展了九批国家级和七批省级创建,创建国家级154个,占全省所有村(社区)总数17925个的0.86%;创建省级1709个,占全省所有村(社区)总数的9.53%;创建市州级4564个,占全省所有行政村(社区)总数的25.46%;创建县级3426个,约占全省所有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9.11%。

贵州省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一是加强总体谋划。推动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统筹部署,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细胞工程抓紧抓落实,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逐年上升列入法治贵州建设十大关键性结果性考核指标。同时,印发《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及命名管理办法》《贵州省村务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州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统一指导。二是优化智慧管理。依托“贵州省智慧普法与依法治理云平台”,创新搭建集创建申报、审核验收、动态管理、地图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服务平台,不断优化动态管理,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形成创建合力。省司法厅联合省民政厅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匹配扶持资金,市县参照省级做法匹配相应经费扶持,推动全省自上而下形成了“四级联创、分层推进、融合创建”的工作新格局。

二、关于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机制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法治贵州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按照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统一部署和2023年5月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的《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三创”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下部署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相关文件将会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行文。同时,按照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市(州)县(区)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会由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各部门资源将进一步整合,创建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三、关于创建工作资金支持

关于您提出“省级层面将各市、州创建工作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的建议,根据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各级创建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予以统筹保障。省级层面仅能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已获命名的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激励扶持。2022年省司法厅从省级层面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匹配扶持资金160万元,择优选取了40个已命名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按照每个村(社区)4万元标准,对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升级打造给予了资金激励。2023年省司法厅积极争取到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20万元,从第七批命名的58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择优选取60个村(社区),按照每个村(社区)2万元标准,“以奖代补”专门用于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升级打造,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该项资金已从省财政厅划拨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并于6月17日下发通知督促相关县区司法局加紧对接申请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

在下步工作中,省司法厅将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谋划,以法治社会建设“三创”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争取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此外,将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下,整合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合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言献策。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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