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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0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分类: 公开日期: 2023-06-28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文  号: 黔司提复字〔2023〕6号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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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你委提出关于“提升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法治能力;落实好顾问律师的基本保障;乡村法律指导服务工作日常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法、方案”的建议,对深入推进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已采纳。    

一、关于提升村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法治能力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基层党员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工作,省委组织部印发《2023年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明确按照“全员、精准、有效”的要求,部署乡镇党政正职、乡镇党务干部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督促指导村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经常性组织村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在《贵州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方案》中明确,实施村干部学历能力提升计划,全省每年组织100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提升,力争用3年时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70%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比例大幅提升。省司法厅深入实施全省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制定印发《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法(试行)》,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名义联合印发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上岗的“法律明白人”106940人,上半年新增培养对象40664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同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将基层组织依法依规换届、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程序及执行规范性、村(居)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等情况纳入《贵州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组织全省优秀村支书参加司法部举办的相关培训,争取让基层治理队伍“走出去”,带动能力本领“提上来”,有效提升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法治实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硬本领。

二、关于落实好顾问律师的基本保障问题

落实好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保障,对于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积极性有着关键作用。自2018年我省启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省司法厅始终高度重视,每年组织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支法律队伍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专业作用。2022年,全省共有村居17958个,全省有3258名律师、75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村(居)法律顾问。关于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问题,由于贵州财政经费紧张,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等原因,目前只有贵阳市建立了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细化服务购买的项目和标准,使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化、清单化。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将村(居)法律顾问费纳入了财政,能实现市、县每个村(居)每年500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其他仅少部分市县实现经费保障,如龙里县、平坝区。大部分市、县区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均是义务服务。因经费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精力又有限,导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有待提升。

三、关于乡村法律指导服务工作日常化问题

村(居)法律顾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服务村(居)依法治理,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等。具体工作已涵盖对于乡村法律指导服务工作日常化协助。2022年,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年为我省村(居)提供法律咨询71053次,其中:民事案件43624次,刑事案件6050次,行政案件1535次,其他19844次;提供法律服务62570次,其中:开展普法宣传20627次,法律援助11490次,审查合同3720次,参与调解1920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759次,其他4770次。

在下步工作中,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争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创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将定期现场服务与在线咨询、其他远程服务等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委对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委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法治乡村建设建言献策。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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